长安县学

明清长安县立地方中等学校,旧在西安府城西门外,明洪武三年(1370)移于府城内西门大街县治西,成化九年(1473)巡抚马文升又徙于府城南门内东偏府学西侧,后历经万历三十七年(1609)知县杨鹤、清顺治八年(1651)知县樊鸿达与训导张宏业、乾隆七年(1742)知县杨毓芳及光绪间修葺增建。主要建筑有春风化雨坊、射圃①、魁星楼、泮池②及以“天梯”上城之“云路”等。明置教谕一员,训导二员。清置教谕一员,正八品,训导一员。明制县学岁额二十名。〔乾隆〕《西安府志学校志》载长安县学入学额数:“长安,大学,岁科试额进文生员十五名,岁试额进武生员十五名。”又〔民国〕《续修陕西省通志稿学校》载长安县学:“学额,大学,额进生员十五名。咸丰十一年以捐输军饷加永远学额一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县学经费由学田地租收入支出,计有学田三顷四亩五分八厘,租一百二十二石九升九合。又旧置按院学田一顷十六亩九分二厘九毫,租四十六石一斗六升。

明清时咸宁、长安二县依钟楼东西分治,而把长安县学建在咸宁县的地界上,可能是为了扎堆集中,形成一个中心,以方便统一管理。抑或是促进教学,造成一种对比竞争氛围。

成书于民国25年(1936)的《咸宁长安两县续志》记:“长安县学在文庙西。前志。教谕一员,复设训导一员,《会典》。光绪末缺裁。《访册》。署右有射圃、魁星楼。前志。光绪年邑绅集资重修,今废。”

长安县学旧址在今西安城文昌门内西偏长安县学巷。

①射圃,指习射之场。

②“泮池”又称“泮宫”,是一种半月形水池,意即“泮宫之池”,它是官学的标志。古代“诸侯不得观四方,故缺东以南,半天子之学,故曰泮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