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

1999年8月,陕西省开始退耕还林工程试点,西安市蓝田县被确定为试点县。9月,市政府制定《西安市退耕还林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通知》,退耕还林工作进入规范化运行轨道。1999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安市抢抓机遇,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大水工程”“大绿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2002~2004年,西安市先后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示范乡镇创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2006年,西安市启动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生态示范创建工作。2008年5月6日,西安市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2009年,西安市出台《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2010年10月,西安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1年10月,授予周至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

资料来源:《西安市志(1991-2010)》第一卷《总类 环境保护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