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姬墓

    位于蓝田县三里镇蔡王村,系东汉末才女蔡琰之墓。蔡琰于汉末战乱中被匈奴掠去,居北地12年。后被曹操赎回,再嫁董祀,并承父志撰《续后汉书》。其作品主要有《胡笳十八拍》《悲愤诗》等。墓冢现高4米,周长25米。该墓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