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中共西安市地方组织

1949年11月,召开中共西安市第一次代表会议,决定公开党的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以工人为重点积极发展党员。12月,贾拓夫离任,西北局任命赵伯平为市委书记。1951年6月,中共中央任命市委副书记2人。至1951年12月,西北局先后任命市委常委2人(1人未到职)、委员4人;调离市委常委1人、委员5人。

1951年12月,召开中共西安市第二次代表会议,经西北局批准,这次代表会议代行代表大会职权。会议选举产生中共西安市委员会委员19人,候补委员1人。选举结果于1952年6月7日(“三反”①“五反”②运动基本结束后)报西北局审批。西北局于7月11日审批时,因有的委员已确定调离,只批准市委委员14人。7月21日又任命2名市委委员。10月22日召开市委全委会,选出常委7人,书记、副书记各1人,赵伯平当选书记。1953年1月,中共中央任命赵伯平为西北局宣传部部长兼中共西安市委书记,方仲如任市委第二书记。11月,西北局任命市委委员1人。

1954年3月,中共西安市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20名委员组成的中共西安市第一届委员会。在一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市委常委6人,第一书记、第二书记、副书记各1人,赵伯平当选第一书记。此届市委先后任命常委3人、副书记1人,两名副书记改任第一、第二副书记,任命第三、第四副书记各1人,调离常委1人。8月25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撤销,中共西安市委改属中共陕西省委领导。

1956年5月,中共西安市第二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27名委员和7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西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在二届一次全委会上,选出常委7人,第一书记1人,书记(1956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批准为书记处书记)4人,方仲如当选第一书记。此届市委增补书记处书记1人,任命常委4人。

在恢复国民经济时期,市委领导全市各族人民,恢复和发展生产,稳定金融秩序,实行减租减息,调整劳资关系,解决就业问题;进行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民主改革、抗美援朝和“三反”“五反”运动。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市委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行农业合作化、手工业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保障国家在西安地区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超额完成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使西安面貌焕然一新。同时,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从1953年到1956年,全市共发展新党员17019人,其中包括一批高级知识分子。

①“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

②“五反”: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

资料来源:《西安市志》第五卷《政治 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