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90年的中共市级机关党组、党委

1949年7月,设市人民政府党组。1950年7月,设人民监察委员会党组。1952年8月,设公安局党组、财政经济委员会党组。1953年3月,设政治法律委员会党组和文教委员会党组;9月,设城市建设委员会、工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3个分党组。1954年1月,设税务局党组小组;3月,在劳动局和卫生局设党组小组;5月,撤销人民监察委员会党组。1955年3月,设文化局党组小组,撤销财政经济委员会党组和政治法律委员会党组,设财商农林办公室党组;4月,设教育局党组小组;5月,设商业局党组小组和政法办公室党组;8月,市政府党组改称市人委党组;9月,设总工会党组。1956年6月,设建筑工程局党委,撤销城市建设委员会党组,设建设委员会党组。到1956年底,政权系统共有8个党组,2个分党组,6个党组小组和1个党委,群众团体系统只有总工会1个党组;政权系统的2个分党组和6个党组小组,分别隶属市人民政府财商农林办公室党组和文教办公室党组领导。

1957年,市委对党组进行调整,相继撤销在建设委员会、政法办公室、财商农林办公室和文教办公室设立的党组,将分党组和党组小组一律改建为党组,隶属市委领导,并在市人委一些工作机构和政法部门新设13个党组和1个党委。1958~1959年又先后在政权系统设3个党委和7个党组。1959年6月,武装部党组改由市委领导。1960年5月,武装部党组撤销,改设军分区党委;12月,设妇联党组。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市级政权、军事、群众团体系统共有党组21个,党委14个。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组、党委的正常工作受到冲击和干扰。1967年1月,各党组、党委除西安军分区党委外均被迫停止工作。1974年,先后恢复电信局等4个单位的党委,成立体委等3个单位党的核心小组(领导小组)。1975年,设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等7个单位设党的核心小组。1976年,在卫生局、市总工会、共青团西安市委、西安市妇联等13个单位设党的核心小组。到1976年10月,共有党的核心小组25个,党委9个。

1977年,将原有党的核心小组改建为党组,对政权系统的党组、党委也作了必要的调整和增设。到1982年底,西安市政权、军事、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系统有党组59个,党委9个。

1983年9月,市委根据1982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决定,对市级机关机构进行改革,市政府工作机构有较大调整,各单位党组、党委也相应撤并或组建。此后,随着个别机构的调整,党组、党委也有所变动,到1987年底,西安市政权、军事、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系统有党组55个,党委28个。

1988年11月,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市委决定撤销市政府办公厅等24个部门的党组。1989年4月,撤销冶金机电局等11个单位的党组和交通局等13个单位的党委;撤销文化局党委,组建文化局党组;新设监察局党组。至此,只保留23个党组和13个党委。

1990年6月,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决定恢复市政府办公厅等32个单位的党组,在计划生育委员会、黑河引水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地方志馆设立党组,恢复房地管理局等12个单位的党委;增设冶金机电局党委、一轻局党委;撤销教委、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文化局、二轻局等4个单位的党组,改设党委。此时西安市政权、军事、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系统共有党组55个,党委31个。

资料来源:《西安市志》第五卷《政治 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