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前的中共西安市区委、县委

1939年9月至1940年3月,中共西安市委同中共陕西省委共同领导中共长安中心县委。此后,直到西安解放,市委再未领导过县一级党组织。

1949年5月27日,市委决定在市辖12个区成立临时区党委,11月,改为党委。1954年9月25日,经省政府报内务部批准,将西安市原辖的12个区调整为9个区,市委下辖9个区委。1957年4月22日,撤销长乐、未央两区建制,草滩区改名未央区,市委下辖7个区委。1958年11月4日,长安、蓝田、临潼、户县划归西安管辖,市委下辖7个区委和4个县委。1960年5月20日,将新城、碑林、莲湖3个城区管辖区域分别划归灞桥、未央、雁塔、阿房4个区,市委下辖4个区委和4个县委。1961年8月22日,临潼、蓝田两县划归渭南地区,户县划归咸阳地区,市委下辖4个区委和1个县委。1962年4月7日,恢复新城、碑林、莲湖3个城区建制,市委下辖7个区委和1个县委。1965年9月20日,撤销灞桥、雁塔、阿房、未央4个区建制,合并成立1个郊区,市委下辖4个区委和1个县委。

1966年6月2日,国务院电复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同意将临潼县所属阎良镇划归西安市领导,成为一个市辖区,8月1日,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委员会成立;同时,将咸阳市(县级)划归西安市管辖,此时,市委领导1个市委(县级)、1个县委和5个区委。1971年11月18日,咸阳市又划归咸阳地区管辖,市委下辖5个区委和1个县委。

1980年3月2日,撤销郊区,恢复灞桥、雁塔、未央等3区建制,市委下辖7个区委和1个县委。1983年10月~1984年1月,临潼、蓝田、户县、周至、高陵5县划入西安,市委领导7个区委和6个县委。

资料来源:《西安市志》第五卷《政治 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