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至1952年,市委采取选点试办逐步推广的办法,在各行业及工厂企业进行民主改革。试点单位为私营大华纱厂。据当时调查,该厂的封建反动势力仍旧影响与控制着全厂职工。厂内104个工头、领班中,国民党骨干分子和一贯道头头就有64人。他们依靠封建特权,骗索财物,欺压工人;利用封建迷信组织,造谣惑众,打击积极分子,破坏生产。1951年6月,市委组建大华纱厂工作委员会,用两个多月时间,放手发动群众检举、控诉和处理骑在工人头上作威作福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恶霸分子;并通过复查劳保卡片,清理整顿工会组织,初步改革了旧的制度。
8月,市委在总结大华纱厂经验后,作出《关于开展民主改革运动的决定》,决定在50人以上的市营和私营工厂,逐步进行民主改革。市委成立工厂民主改革委员会,企业党委书记冯力生任主任(10月上旬改由市委职工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朱子彤任主任)。至10月上旬,在成丰面粉公司、中南火柴厂等6个较大的私营工厂和火车站北货场进行民主改革。各厂都成立了党所领导的以工会为主、吸收资方代表参加的厂民主改革委员会。在改革中,广泛发动群众,依靠工人,团结职员,争取资方支持,肃清潜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恶霸分子,改革旧的不合理的机构、制度,改善人际关系,解决劳资纠纷,发展生产;同时,在职工中进行自我教育,加强工人之间、工人同职员之间的团结。10月下旬至11月底,民主改革推广到农具厂、西京汽车修配厂等14个50人以上的工厂和西闸口及第四区的搬运行业。这些单位没有查处对象,其民主改革的任务,地方国营企业重点检查和纠正行政领导的官僚主义作风,改善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初步改革一些突出不合理的旧制度;私营企业主要是从民主、团结和生产出发,解决由于资方对工人带封建性的压迫行为所造成的劳资关系不正常状况,建立劳资协商会议,改善工人安全和卫生条件。
建筑、砖瓦等其他行业,二三十人的小工厂和街道中的民主改革,由主管行政上级、各区党委和各级工会组织进行,于1952年完成。
民主改革运动中,在21个大中型工厂、火车站北货场及搬运行业共检举和处理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恶霸分子106人,其中逮捕法办22人,劳动改造4人,清洗出厂18人,厂内群众管制60人,撤职交上级处理1人,厂内群众监督改造1人。
资料来源:《西安市志》第五卷《政治 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