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中共西安市地方组织整风整党

1950年4月8日,市委针对部分干部进城后立场不稳、违反政策、贪污腐化、铺张浪费等问题,决定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开展反不良倾向斗争,要求各级党委加强领导,发动每个党员积极进行检讨,揭露错误,分析原因,研究纠正办法。市委派工作组到公安、财经系统帮助工作。全市反不良倾向于6月结束,共处理犯错误干部400人,其中党员119人。

7月29日,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和西北局关于整顿干部作风的指示精神,作出《关于整顿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的指示》,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整风学习运动,着重检查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骄傲自满、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作风。整风分三个阶段进行:学习文件,提高认识,领导干部虚心倾听群众意见;自上而下地进行检讨;建立制度,改进工作。从8月起,市委先后召开9次常委会和全委会进行整风。10月11日~11月21日,市委召开扩大会议14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检查市委领导干部不懂不学经济工作、领导一般化,执行统战政策中的关门主义,领导肃特工作中的右倾麻痹思想,党委制不健全和书记、市长关系不协调等问题。

1951年5月,市委向党内传达中共中央和西北局关于整党的决议和指示,并召开市第五次组织工作会议,制定整党建党计划,成立以赵伯平为主任的整党委员会。7月中旬开始,用一个月时间,培训整党干部45人,组成4个小组,协助市法院党支部、大华纱厂党支部、第八区街道第二党支部和第十二区第四乡党支部,进行整党试点。10月下旬,开始组织全市党员学习共产党员标准八项条件,进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12月,中共西安市第二次代表会议在检查总结整党试点工作基础上,安排全市整党建党工作。同月,根据中央指示,结合“三反”运动整党。“三反”中查出有贪污问题的党员415人,其中开除党籍59人,取消候补党员资格23人,留党察看26人,撤销职务4人,警告51人,劝告36人。

“三反”运动基本结束后,市委于1952年5月对整党建党计划作了补充和修正。整党工作按教育、登记和审查处理、改选支部三个步骤,逐步开展,12月底基本结束。

全市参加整党的党员共2304人,“三反”后实有2222人。整党中审查出:隐瞒政治历史和有特务问题的19人,国民党、三青团区分部委员以上人员10人,国民党、三青团等组织一般成员21人,青、洪帮和一贯道徒等35人,其他问题(隐瞒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21人,共106人,占党员总数4.77%。整党评定结果:够党员标准的1877人(其中9人受党纪处分),占党员总数84.4%;不够党员标准留在党内等待的55人,延长候补期的26人,共81人,占党员总数3.6%;自动退党88人,劝退59人,取消候补党员资格45人,开除党籍64人,共256人,占党员总数11.5%。

整党过程中,以产业工人为重点,发展新党员1106人,培养考察积极分子6652人(其中青年团员3530人)。

资料来源:《西安市志》第五卷《政治 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