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著名理学家——吕柟

吕柟(1479~1542)字仲木,号泾野,明代著名理学家,西安府高陵(今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自幼笃志好学,虽寒冬酷暑,端坐诵读于书舍。14岁应童子试,补廪生。正德三年(1508)殿试进士第一,中状元,授修撰。在翰林院充任经筵讲官、考官、史官期间,讲授义理,尽心竭力;考核官吏,不徇私情;主持修史,秉笔直书。

当吕柟步入仕途后,宦官刘瑾以同乡名义拉拢,他坚决拒绝。因此遭刘瑾一伙阉党忌恨。当时武宗荒淫昏庸,政治腐败,宦官专权,财政匮乏,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吕柟目睹此现状,痛心疾首。其时,蒙古贵族侵扰边境,吕柟上书武宗入宫亲政,以消除祸根。刘瑾怀恨在心,要杀吕柟,吕柟觉察后愤然称病辞职。

1510年,刘瑾案发被处死后, 朝廷名臣王廷相等纷纷上书,建议武宗起用吕柟,于是官复原职。吕柟仍仗义执言,规劝皇帝纳谏勤学,得到武宗赞赏和采纳。正德九年(1514),乾清宫遭火灾,他陈言六事,指出武宗之荒政。在谏言中,他要求武宗“逐日临朝亲政”“遣去义子番僧”“取回镇守太监”等条,为常人所不敢言者。是年秋季,吕柟因父病回乡。

1522年,明世宗继位,改元嘉靖。吕柟应召参与修撰《武宗实录》,并上疏世宗劝其勤学以实行新政,大意说:“克己慎独,上对天心,亲贤远谗,下通民志,庶太平之业可致。”

嘉靖三年(1524)大礼议兴。吕柟又以“十三事自陈”。但因他的主张违背皇帝的意愿,借口他所陈“十三事”是宰相的职责,属于越权,因而获罪下狱。不久,贬谪为解州(今山西运城县南)判官,摄行州事。主政期间,抚恤鳏寡孤独,减丁役、劝农桑、兴水利、筑堤护盐池,行“吕氏乡约”及“文公家礼”(文公指北宋文彦博),御史为他辟解梁书院讲学,四方学者接踵而至,政绩卓著。

吕柟代理知州三年后,御史卢焕等累荐,升南京宗人府经历,历官尚宝司卿。临行时,解州士民千余人哭送至黄河边,还立碑刻记他的政绩。到南京后他又升为南京太仆寺少卿,选国子监祭酒,晋升南京礼部右侍郎,署吏部事。在南京为官期间,又设教讲学,各地学子慕名前来从师者很多,培养了不少学者,时人尊称为“海内硕士”“当代师表”。

吕柟为人正直廉洁,敢于直言极谏,生活俭朴。为官三十余年,官至三品,家中只有图书,“家无长物,室无媵妾”,对澄清吏治、扭转社会风气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由于他德高望重,嘉靖二十一年(1542)去世时,高陵人为之罢市三日,解州及四方学者闻之,“皆设位,持心丧”。甚至连世宗皇帝也为他停止朝事一天,并赐祭葬。

吕柟是享有盛誉的理学家,在学术思想上属程朱学派,初受业于渭南薛敬之,以河东理学家薛瑄为宗。与湛若水、邹守益在南京共主讲席九年,吴、楚、越、闽士大夫从学者百余人。正德末(1521)家居时,筑东郭别墅讲学,其学说提倡“仁心”,重视礼教,内容都是封建伦理道德。

吕柟著作有:《四书因问》《周易说翼》《尚书说要》《春秋说志》《礼问内外篇》《泾野诗文集》《高陵志》《解州志》等。

《明史》中有一段话,“时天下言学者,不归王守仁,则归湛若水,独守程、朱不变者,惟柟与罗钦顺云”。其意为,吕柟在明代文人群体中的地位很高,成就可以和王守仁、湛若水、罗钦顺等人媲美。

在关学研究中,吕柟通常被认为是承上启下式的人物,“关学”自北宋张载之后,门人多投奔于“二程”,张载之学遂不彰,又历辽、金、元之乱,北方之地多为流亡之所,儒学不振,至明代河东薛瑄传周小泉,周小泉传渭南薛敬之,薛敬之再传吕柟,关中学派方才为此“中兴”,学风愈加笃实,风节愈加砥砺。吕柟先生笃实为学之风,对明代中后期甚至清代关学的影响至深,自吕柟之后,后期者如冯从吾、张舜典、李二曲、王心敬等无不以气节而成就一生所学。

吕楠墓位于陕西省高陵区鹿苑街道老屈庄村南,2008年9月被列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