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馥清

李馥清(1898~1972) 女。名学菊,字馥清。陕西白水人。自幼随父读书,曾就读于白水县立小学堂。1925年到西安,开始接触并阅读马列著作和《新青年》《向导》等刊物,同年冬由雷晋笙、王文彬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西安东九府街(今青年路)书记及西安妇女协进会委员兼秘书长。1926年4月至11月刘镇华围西安城期间,协助魏野畴、王授金、雷晋笙等举办暑期补习学校,动员广大妇女投入反围城斗争,还组织宣传队为守城军民演出《花木兰》《天涯姐妹》等剧目,鼓舞城内军民的斗志。1927年春,陕西革命形势高涨,李等组织召开规模盛大的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大会,领导西安妇女协进会成员参加“红五月”各种集会活动,广泛宣传,积极募捐,支援北伐战争。同年6月,冯玉祥在陕西“清党”反共,李同丈夫雷晋笙被迫赴中共中央所在地武汉。同年10月,雷晋笙任河南省委秘书长,李在河南省委机关做机要工作。1928年2月,李和雷晋笙在开封被捕。两人始终坚贞不屈,并在狱中成立中共秘密支部,李任书记。后经南汉宸营救获释,又与雷晋笙一起被组织派往山东开展工作。甫到济南,因中共山东省委交通员叛变,又被国民党军警逮捕,后雷仍在押,李被释放。李出狱后先到中共中央无线电班学习,后被分配到中共江苏省委工作,曾帮助来沪寻找中共组织的杨晓初接上了关系。后因病休养,与组织失去联系。在上海,李与杨晓初结为伴侣,1931年底两人一同回陕在杨虎城部做兵运工作,1932年冬又一起到张家口参加察哈尔抗日同盟军,同盟军失败后,李随杨辗转平、津,1934年初回上海参加抗日救国会的工作。

1937年李馥清奉命回陕,任中国妇女慰劳自卫抗战将士会陕西分会(简称陕西妇女慰劳会)常务主任,与李定萌、曹冠群等宣传中共的抗日主张,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倒行逆施。1939年5月李根据组织指示,协助任赵寿山部军需处处长的杨晓初做中共组织的秘密工作,搜集情报。1945年李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担任《新妇女》半月刊西北总发行人。其时,李与杨晓初不仅在经济上大力资助杜斌丞、杨明轩等开展革命活动,还冒险为革命同志通风报信。1947年春,李、杨奉组织指示绕道河北转赴上海,1948年春又由北平经石家庄到延安,曾在西柏坡受到中共中央领导人的接见。回延安后,李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交际处副处长,同年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9年5月西安解放后,李馥清任民盟西北总支部委员、西北妇联常委兼福利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先后当选为西北、陕西省妇女联合会第一至四届执委,第一至三届省政协委员,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主同盟陕西省常委、民盟中央委员等职。1972年12月在西安病逝。

资料来源:《西安市志》第七卷《社会 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