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2013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是负责地方志行政管理和编纂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也是西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机构职能为:

1.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地方志编纂、续修工作的方针,负责拟定全市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制订西安市地方志编纂、续修工作方案,承担《西安市志》的编纂、续修任务,指导市级各部门的修志工作。

2.规划、审查、批准市辖各区、县和乡镇志的编纂、续修方案,督促指导并检查落实市辖各区、县志书和年鉴的编纂工作。

3.研究地方志编纂、续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按政策规定解决有关原则问题。

4.负责区、县地方志稿的复审和乡镇及部门专业志稿的终审,指导并批准区、县、乡镇和部门专业志的出版工作。

5.整理、校注、出版旧志。

6.培训修志队伍,开展地方志学术活动。

7.编纂、出版、发行《西安年鉴》。

8.收集、保管、研究各类地方史、志的成果,向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情资料和信息方面的服务。

9.开发、管理《西安市志》、《西安年鉴》等地情资料丛书及其出版物。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全市二轮修志工作编纂进度。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地方志工作20112020年规划》和《关于调整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度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我市二轮修志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人员培训、初稿修改、志稿总纂。组织全市修志人员召开1次业务培训会,2次研讨座谈会,完成《西安市志》20个分志的总纂任务,编发二轮修志工作简报。

加强区县修志工作督导力度,通过深入调研和分类指导等形式,完成《灞桥区志》《长安区志》《未央区志》《临潼区志》的报送复审工作;完成《雁塔区志》《阎良区志》报送终审任务,督促指导重修《户县志》出版;结合区县修志工作实际,组织各区县修志工作人员召开业务研讨及培训会。

2.突破创新,高质量完成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提法,结合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创新工作思路,科学制订2013卷《西安年鉴》编纂大纲,确保年鉴内容常编常新。认真做好日常基础性资料收集及撰稿人培训工作高质量完成2013卷《西安年鉴》及光盘版的组稿、编纂和出版工作;加强区县综合年鉴编纂工作指导力度,积极引导区县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上发展。2013年,指导碑林、莲湖等区县连续编纂出版区级综合年鉴,灞桥、阎良等区县完成首部综合年鉴的编纂出版任务,并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区县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全面展开

3.服务中心,拓宽地方志工作的新领域。加强理论研究和指导,全年编辑出版《西安地方志》杂志6期,为全市地方志工作提供宣传舆论的平台,为我市修志人员提供学术研讨、交流借鉴、互通信息的平台。《西安地方志》要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的资源优势,挖掘区域历史和文化内涵,提供更多的地情信息,创建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都有影响的地方志交流平台,为西安的科学发展提供可参考借鉴的有效信息。同时介绍相关文史知识,促使大家了解西安、热爱西安、建设新西安。开展旧志校点工作,组织开展《长安志》校点工作。《长安志》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古都志,北宋熙宁九年(1076)宋敏求撰,20卷。除备述唐长安城坊及宫室、第宅、寺观外,还上溯周、秦,旁及京兆府所属万年、长安等24县,详记其沿革、山川、名胜、古迹。组织开展《长安志》校点,是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对研究长安的历史地理有较大参考价值,对于当前西安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及实施“唐皇城”复兴规划均具有现实意义。

组织实施大型文化保护工程,编纂出版《西安村落记忆》,修改完善《西安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志》初稿。《西安村落记忆》是我市地方志工作为适应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特点和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需要的重要举措。该项目记述全市3000多个村庄的简要历史和现实,每个村子包括村名来历、简要村史沿革、村落历史图照、村落现在图照等内容。旨在对西安村落资料进行一次全面的征集和保存,同时对村落也是一个宣传。继续抓好西安地情网和地情资料基础数据库建设。在现有西安地情网和地情数据库的基础上,增设“旧志分库”“人物分库”,做好西安地情网更新及维护工作。

4.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修志人员业务素质各区县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条例》、《办法》和《意见》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努力搞好地方志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按照“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的要求,将一些业务水平较高、熟悉地情、热爱和安心地方志工作的专业人才,吸引并充实到修志队伍中来,为修志工作提供人才智力支持。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采用学术研讨、专题座谈、考察交流、学习培训等形式,不断推出新成果,形成学习研究业务的风气。要组织开展大规模业务培训,倡导修志业务人员自学深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三) 单位基本情况

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于1983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员38名,其中工勤人员5名。截止201212月,在册在职人员共计30人,离退休人员17人,年末固定资产总额274.77万元,其中公务车辆6台,资产总额107.2万元。

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现有下属事业单位一个,西安市地方志信息中心单位性质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4人,截止20121231日实有在册人员2人。

() 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以单位2012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遗属补助学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项目支出主要是按照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而确定。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见附表

 

 

                                 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328

 

 


()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2013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内容

合计

其中: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

安排数

事业收入安

排数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其他收入安排数

合计

487.25

487.25

 

 

 

 

一、市地方志办公室基本支出

260.15

260.15

 

 

 

 

1、工资福利支出

198.22

198.22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2.59

32.5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34

29.34

 

 

 

 

二、市地方志办公室项目支出

216

216

 

 

 

 

业务活动费

20

20

 

 

 

 

《西安市志》编纂工作经费

53

53

 

 

 

 

《西安年鉴》出版经费

45

45

 

 

 

 

追加《唐代长安词典》修订出版

8

8

 

 

 

 

《缓堵保畅西安行》(上)编辑

10

10

 

 

 

 

出版《西安村落记忆》(上)

35

35

 

 

 

 

《长安志》校点本出版经费

45

45

 

 

 

 

三、地方志信息中心基本支出

11.1

11.1

 

 

 

 

1、工资福利支出

8.83

8.83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4

1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87

0.87

 

 

 

 

       注:本表反映用当年财政拨款和部门事业收入等安排的支出,不包括用上年结转等其他收入来源安排支出。 

 

(二)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2013年一般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43.85

 

2.2

41.65

15.6

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