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是负责地方志行政管理和编纂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也是西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机构职能为:

1.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地方志编纂、续修工作的方针,负责拟定全市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制订西安市地方志编纂、续修工作方案,承担《西安市志》的编纂、续修任务,指导市级各部门的修志工作。

2.规划、审查、批准市辖各区、县和乡镇志的编纂、续修方案,督促指导并检查落实市辖各区、县志书和年鉴的编纂工作。

3.研究地方志编纂、续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按政策规定解决有关原则问题。

4.负责区、县地方志稿的复审和乡镇及部门专业志稿的终审,指导并批准区、县、乡镇和部门专业志的出版工作。

5.整理、校注、出版旧志。

6.培训修志队伍,开展地方志学术活动。

7.编纂、出版、发行《西安年鉴》。

8.收集、保管、研究各类地方史、志的成果,向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情资料和信息方面的服务。

9.开发、管理《西安市志》、《西安年鉴》等地情资料丛书及其出版物。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西安市地方志信息中心。

1、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2、西安市地方志信息中心为地方志办公室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纳入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

2016年收入合计671.5万元,2015年收入合计507.1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64.3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了32%,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工资改革调整工资补发的人员工资指标、年度目标考评奖及追加的职工住房货币化资金及医疗补助等。

2016年支出合计671.5万元,2015年支出合计507.1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64.3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了32%,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工资改革调整工资补发的人员工资指标、年度目标考评奖及追加的职工住房货币化资金及医疗补助等。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合计支出42.08万元,主要是为单位日常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其中:办公费3.68万元、手续费0.07万元、邮电费2.15万元、差旅费1.22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租赁费0.24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0.91万元、委托业务费1.68万元、工会经费2.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64万元。

(五)2016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3.04万元,主要是移动地情资料库开发与建设项目、年鉴等地情丛书的印刷及办公设备购置的政府采购支出。其中:货物类3.25万元、服务类119.79万元。

(六)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5万元,本年预算拨款支出6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19万元,项目支出146.31万元。年末无结余。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71.5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671.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25.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8万元。

2)项目支出146.3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二轮修志、年鉴出版、地情资料开发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西安市志》(1991-2010)编纂工作经费25万元,《西安年鉴》出版经费24.63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0.75万元、《西安村落记忆》再版印刷21.94万元及其他业务支出13.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19万元,项目支出146.3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5万元,支出功能科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07.7万元。

包括:

1)行政运行347.88万元,是反映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地方志办公室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6.31万元,是指履行地方志工作职责,围绕《西安市志》编纂续修及区县地方志稿的复审,编纂出版《西安年鉴》,以及地情资料的收集、保管、研究等开展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西安市志》(1991-2010)编纂工作经费25万元,《西安年鉴》出版经费24.63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0.75万元、《西安村落记忆》再版印刷21.94万元及其他业务支出13.99万元。

    3)事业运行13.51万元,是反映地方志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地方志信息中心的基本运行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23.04万元,主要是移动地情资料库开发与建设项目、年鉴等地情丛书的印刷及办公设备购置的政府采购支出其中货物采购3.25万元,服务采购119.7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支出5.8万元相比,同比下降了65%,降幅较大的原因为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办仅保留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车辆日常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车辆审验费、停车费、通行费等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1万元,与上年支出0.2万元相比,同比下降50%主要用于外地及区县修志办业务交流调研等费用。2016年度公务接待累计9批次,24人。接待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接待审批程序,简化接待安排,优先安排机关食堂工作餐,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 5 )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