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集中活动月实施方案》 加快建筑物外立面提升改造 能够下放的城市管理事权全部下放

相关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集中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记者14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集中活动月实施方案》印发,全市将结合迎十四运城市管理有关工作,按照“能放尽放、权责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改革,理顺体制机制,推进事权下放和重心下移,夯实区县、开发区主体责任,实现“事、权、责、利”相统一。

能够下放的城市管理事权全部下放

按照“权力下放、责任下移、属地管理”要求,进一步下移城市管理和执法重心,能够下放的城市管理事权全部下放,明确市级部门与区县、开发区之间的权责划分,管理边界。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尽量向一线倾斜。

市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全市性、跨区域、重大复杂问题的统筹协调及应急处置,区县、开发区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形成“职能明确、责权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

8月15日前,由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将门头牌匾登记备案行政许可事权移交至区县、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研究提出市管城市道路、广场市政设施维护及绿化管护等事权下放属地管理的意见。

完善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机制。按照市级项目由市级平台公司投资并组织实施,区县级项目由各区县、开发区负责投资并组织实施的思路,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完善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机制的若干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联合印发执行。

对57座立交桥下空间进行整治提升

推进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保持拆违治违高压态势,巩固扩大近年来违法建设治理和17条迎宾线路周边违法建设集中歼灭战成果,及时跟进做好拆除后的硬化绿化美化和利用等工作,切实加强后期巡查和监管,为年度任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对辖区内规划部门已经认定的违法建筑和影响市容观瞻的各类私搭乱建,主动上门宣传,多部门协作推进,用最短时间予以拆除并恢复原有面貌。

实施人行天桥和立交桥下空间整治。按照《桥下空间提升改造工作方案》,在试点的基础上,细化“一桥一策”设计,对二环、三环共计57座立交桥下空间进行整治提升,逐步实施二环路和十四运迎宾线路桥下空间提升改造。加强人行天桥和桥下空间管理,做到桥上桥下干净整洁、无摆摊设点和乱搭乱建等。8月底前,太白路立交桥下空间提升改造试点项目进场施工。

优先启动重点部位道路积水点改造工作

解决城区重点部位易涝积水点问题。对已经摸排出的43处易涝积水点逐一分析积水原因,对排水管网不完善的积水点,采取工程措施完善排水管道;对因工程施工或迁改造成管道堵塞、淤积的积水点,由工程建设单位对排水管道进行排查疏通、清理、回迁;对建设年限较长的老旧排水管道,由排水主管部门逐步提升改造,不断提高管道排水能力。8月底前,在做好积水点应急抢险处置的同时,优先启动重点部位道路积水点改造工作。

加快二环路护栏提升改造,通过增设、更换、油饰、拆除等方式,解决道路护栏颜色五花八门、大小规格不一、材质样式繁杂等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样式一致、色彩统一、协调规范。油饰作业要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8月底前,启动二环路护栏提升改造并按照进度完成计划任务。

规范街头标识标牌和户外广告设置。结合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工作,集中清理电线杆、灯杆、楼宇及其他市政设施上未规范设置的标识标牌,拆除擅自设置的商业性标识牌、废弃标识标牌;按照“多杆合一”要求,归拢优化重复设置的标识牌。按照户外广告设计导则和实施细则,整治、拆除、规范现有户外广告设置,达到设置规范、美观协调。8月底前,完成17条迎宾线路及城市主干道、重要节点户外广告摸排整治工作。

集中开展一次建筑物外立面大清洗行动

整治规范各类出店(占道)经营行为。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已审批的摊群点经营,规范或取缔随意占道经营、影响人车通行和城市市容的流动摊贩。督促沿街商户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加大对餐饮单位使用清洁能源和按规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检查。督促沿街单位自行拆除、挪移在道路或广场上擅自设置的隔离栏、隔离桩、隔离墩等设施。对随意占道经营、影响人车通行、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的流动摊贩予以清理、规整。8月底前,完成17条迎宾线路沿线整治规范工作。

加快建筑物外立面提升改造进度。按照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沿街景观总体效果不好、建筑物外立面缺乏整体规划和色彩规划、部分历史街区缺乏文化特色设计以及展现力较弱、沿街商铺外立面广告杂乱无章、建筑物材料老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按照《西安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修补建筑物破损外立面,清洗或粉饰污损墙面,规范沿街阳台防盗窗、遮阳檐棚、卷闸门、空调室外机等构筑物外观形态和尺寸,清理楼顶垃圾杂物以及立面小广告。8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建筑物外立面大清洗行动。

主城区共享单车入框停放车头朝向一致

擦洗维护“城市家具”。擦洗维护广告牌匾、城市雕塑、交通标识、公交站牌、便民座椅、隔离栏、电缆箱、路名牌、路灯杆等公共设施,拆除废弃、毁损和违规设置的公共设施,粉刷、维修破旧的公共设施;清洁维护公共厕所、保洁员工具箱、环卫工人休息室等环卫设施设备、公共健身及休闲娱乐设施,保持设施及其周边环境清洁卫生。8月底前,修补损坏的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完成一次集中擦洗维护。

按照西安市共享单车停放管理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采取加大巡查处罚力度、控制投放数量、完善管控制度、设置停车点位等手段,对共享单车超投、乱停、乱堆、乱放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运维企业落实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停放共享单车,对配合不力的运营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主城区共享单车做到入框停放,车头朝向一致。

规范围墙(围挡)设置管理。全面排查各类占道围墙、围挡及临时建筑,加强施工工地围墙(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管理。清理围墙(围挡)各类非公益广告,并对残损处进行整修,确保整洁美观。8月底前,主城区已审批的沿街工地围墙(围挡)全部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整治到位。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按照“管行业、管分类”的原则强化源头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动员、实施、检查、督导、评比等全链条工作,落实垃圾分类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短板问题,加强常态化宣传、教育和检查验收,凝聚社会共识,促进市民群众养成自觉意识和良好习惯。8月底前,示范创建单位要达到创建标准,并带动周边区域单位、社区分类工作取得明显进度。

加强日常道路保洁和绿化养护。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深化道路扬尘治理,加强一线保洁力量。严格执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模式。强化日常巡查维护,对城市绿地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根据植物长势、管理实际和工作标准进行修剪、清掏,建立需补栽苗木台账,秋季第一时间进行补栽。8月底前,完成一次城市道路大冲洗和绿化集中修剪工作。

加快“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对“三改一通一落地”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大排查、再提升”,真正直面问题、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提升标准,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要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行政府职责,依法依规办事,按照“最好的位置、最好的设计、最好的质量、最好的配套”标准,妥善安置征迁群众。老旧小区改造要坚持深入一线掌握群众需求,了解存在问题,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公开组织施工,切实解决问题。

背街小巷改造提升要坚持高标准做好地下管廊、道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让街巷有记忆、有故事、有味道、有品质,让群众感到方便、舒适、实用。断头路打通和架空线落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盯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