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 管控时段为5月7日至21日

相关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西安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旅游景点、车站和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飞行活动,5月6日,我市发布《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5月7日0时至5月21日24时,禁止一切未经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管控区域为我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管控时段是2023年5月7日0时至5月21日24时。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孔明灯等其他空飘物。

《通告》要求,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