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崔家堡遗址

崔家堡遗址,位于鄠邑区甘亭街办崔家堡村西北,包括崔家堡、姬家堡,向南延至涝河湾一带,是一处周代聚落遗址。

遗址地处涝河二级台地之上,东西宽约100米,南北长约300米,文化层厚度约0.8~1.5米,面积约3万平方米,中心区地表为耕地,地势平坦,西侧南侧部分地段有断崖。

1957~1988年曾进行过多次文物普查,发现大量陶器残片,其中有细泥灰陶、夹砂灰陶质地的豆、鬲等器物残片,纹饰多为弦纹、粗绳纹、细绳纹及素面纹饰等。遗址区还先后出土过商代、周代的铜鼎、铜盘和玉块及带铭文的“父丁”簋、“元友田”戈等珍贵文物。

1973年在遗址南段发掘过周代墓葬,出土铜器14件。1982年南关村民在南侧拉沙时发现周代诸侯墓,并挖出重要青铜器数件。随后咸阳文管会对该墓进行了清理。共出土青铜礼器、车马器、陶器以及玉、石、骨、贝等质料各类文物306件,其中青铜礼器有七鼎、六簋、二壶、一盘、一匜17件;车马器32件,计有车軎、车辖、马衔、马镳、铜泡、铜铃、铜管等10种;铜棺饰14件,还有大量的陶、玉、石、骨等器物数百件。

根据出土的文物判断,这是一座春秋早期的秦之属国墓地,墓主是国侯。该墓的发掘,为研究春秋早期的秦国社会制度、埋葬制度以及物质文化提供了资料。

目前该遗址东北部为村民住宅覆压,南端因群众取土略有损坏,其余均保存较好。

1957年5月31日,该遗址被陕西省公布为第二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4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保护范围。其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为遗址所在地3万平方米内。

①鬲,(lì),古代一种炊器。似鼎,口圆,足部中空。

②簋,(guǐ),古代青铜或陶制盛食物的容器,圆口,两耳或四耳。

③匜,(yí),古代盥洗时舀水用的器具,形状像瓢。

④軎,(wèi),古代车上的零件,青铜制,形如圆筒,套在车轴的两端。

⑤马衔,马勒或马嚼子。

⑥镳,(biāo),马嚼子的两端露出嘴外的部分。

资料来源:《西安地方志》202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