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后,西安市林业部门坚持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多措并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切实加强林木采伐、林地林权、野生动植物、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和林政管理,有效地管护了森林。同时开展植树造林,实施退耕还林,发展森林旅游,在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使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1991~2000年,中共西安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植树造林步伐提高全市绿化水平的决定》,围绕“办好绿化产业,建好绿色屏障,更多地增资源、增活力、增效益,更好地绿起来、活起来、富起来”的总体要求,加快实现林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发展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经济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生态环境与林业产业化两大体系建设,以培育增加森林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强化资源保护和林政管理,大力植树造林,坚持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促进林业产业化进程,全市林业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林业生产稳步发展。1991年,全市完成造林面积6666.67公顷,完成新育苗300公顷,实现林业总产值5336.7万元,开始相继建立以西安城区为轴心、沿秦岭北坡自东而西形成群体结构的森林公园。1996年启动实施“绿山富民工程”。2000年,全市完成造林面积1.83万公顷;完成新育苗1093.33公顷,为年计划的411%;完成全民义务植树800万株,为年计划的100%;森林病虫害防治实现“一降三提高”,即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及有效防治面积、调查检测代表面积、种苗产地检疫面积均达陕西省下达的目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林业案件综合查处率97.8%;实现林业总产值8500万元。森林公园实现资源配置利用的良好循环,森林旅游业有了长足发展。全市设立的国家、省、市级10个森林公园,有9个正式营运,全年接待游客98万人次,收入2116万元。“绿山富民工程”共扶植2.66万农户,兴建经济林园8333.33公顷,分别为总体目标的106.4%和125%。
2001~2010年,西安市先后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并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重点发展森林旅游、种苗花卉、名特优经济林等支柱产业。全市累计投资10.15亿元,共完成造林绿化16.57万公顷。2001年以后,西安市依法治林,多措并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切实加强林木采伐、林地林权、野生动植物、木材运输及经营加工管理,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组织调查林业有害生物,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全市辖区内已建立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湿地等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6处,保护管理面积达98666.67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从2007年开始,西安市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在户县开始试点。2009年底,全市签订承包合同35659份。长安区、周至县、蓝田县开展勘界确权培训工作,并于年底完成50%外业勘界任务。2008年,全市林业用地达50.84万公顷,有林地40.67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达309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4.99%。截至2010年,全市林地面积33.89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03%;建立森林公园13个(国家级7个、省级5个、市级1个),经营总面积49933.33公顷,年接待游客173.62万人次,实现经济收入6273.43万元;全市有国有苗圃22个,经营总面积333.33公顷,林木种苗花卉面积4666.67公顷,年产良种壮苗2亿多株;以板栗、核桃、石榴、柿子、枣等为主的名特优经济林面积达5.0万公顷;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35.67亿元。全市分布有保护价值的野生植物138科、681属、2224种,野生脊椎动物270多种,其中一级保护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等11种,二级保护动物65种。全市共勘界确权集体林地面积26.72万公顷,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13.28万公顷,占49.7%;拍卖及大户承包面积12313.33公顷,占4.61%;集体股份合作制经营面积11.02万公顷,占41.23%;保留在集体经营面积11906.67公顷,占4.46%。签订承包合同89875份,合同签订率100%。排查林权纠纷427份,排查面积29746.67公顷;调处411起,调处面积26860公顷,调处率96.3%。发放林权证80331本,发证户数102513户,发证面积24.71万公顷,发证率92.5%。全市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退耕地造林13193.33公顷,荒山荒地造林7106.67公顷,封山育林11133.33公顷。人工造林32346.67公顷,飞播造林74760公顷。确权集体林面积25.83万公顷,确权林地140.87万宗,发放林权证88973本,发证户数102163户。林权流转210宗,流转面积21966.67公顷;林权抵押贷款面积6546.67公顷,贷款金额70500万元。排查林权纠纷432起,已调处431起,调处率99.7%。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25起,其中刑事案件8起、林政案件217起,林业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林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开展林业科技推广活动3152期,新建经济林优良品种及丰产栽培技术示范、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林下复合经营等示范点17个,完成林木良种繁育示范33.33公顷、经济林示范园33.33公顷,建立“科技示范户”82户。森林公园接待游客173.62万人次,实现经营收入6273.43万元。
资料来源:《西安市志(1991-2010)》第三卷《经济(上) 农林业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