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西安市正式实施渭河防护林工程。工程由沿渭的周至、户县(今鄠邑区)、高陵和临潼绿化办、渭河管理处及草滩农场负责规划设计,由县区绿化办组织辖区单位实行义务植树责任制,按期绿化。工程西起周至县清化村,东至临潼区槐李村,全长138.1千米,规划可绿化80千米堤内为20米、堤外为30米宽的地段和零散滩地,总面积602.3公顷,1997年造林150公顷。该工程至1999年全部完成。
1998年4月20日,西安—日本千叶渭河友谊林在草滩开建,日本友人秋叶行夫等一行58人及西安市相关人员参与植树,共建友谊林3.33公顷,栽植水杉4800株。1999年6月3日,日本千叶县日中友好协会副理事长秋叶行夫一行41人及西安市相关人员参与,在草滩渭河中日友谊治沙林基地造林1.33公顷,栽植水杉2000余株。至2001年,通过义务植树和西安市与日本林学会共建形式完成造林面积107.33公顷,占计划任务93.33公顷的115%,栽植各类苗木17万株。经检查成活保存率达95%以上。
1999年,蓝田县、长安县(今长安区)列入国家林业重点防护林工程项目县,西安市也于当年在2县启动为时3年的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工程建设总任务20306.67公顷,其中人工造林5300公顷,封山育林12053.33公顷,飞机播种造林2953.33公顷。
2001~2010年,西安市实施“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工程涉及西安市阎良区、高陵县(今高陵区)、灞桥区、未央区、临潼区、户县(今鄠邑区)、周至县7个区县。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完成防护林任务7600公顷,其中阎良区完成防护林任务2200公顷,高陵县(今高陵区)完成防护林任务1600公顷,灞桥区完成防护林任务2533.33公顷,未央区完成防护林任务800公顷,临潼区完成防护林任务66.67公顷,周至县完成防护林任务200公顷。
资料来源:《西安市志(1991-2010)》第三卷《经济(上) 农林业分志》